开kTv办文化证需要什么材料?
用文化许可证直接去文管办去办理就行。
开一家KTV需要办理哪些证件,以及办理流程如下:
1、选定企业名称:业主选定企业名称。企业名称核准,在装修动工前开始到所在工商局申领表格和填写办理企业名称核准证明,公司盖章确认,交工商局核准选定KTV名称,核准通过,工商局发《企业名称核准函》图纸申报,提交工程设计图纸,消防相关材料样板,递交KTV消防设施设计图和表格。
2、办理消防验收:待装修结束时,向地区防火监督处领取有关表格和填写盖章,开业经理会同项目经理,配合业主,请消防部门现场验收消防设施,整改消防部门提出的意见,申领消防验收报。
3、办理治安或者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当地派出所申报KTV名称、性质、经营项目及人员资格认证,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KTV经营负责人、保安等治安培训报名,负责接待地区派出所或者上级区局治安人员到现场检查,根据问题予以限时整改,向分局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4、办理卫生许可证:开业经理到卫生预防部门领取表格,并填写和盖章,递交KTV卫生消毒设施平面图及消毒管理措施和申请表格,接待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并予以整改,到防疫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
5、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业主到文化管理部门领取相关表格,填写和盖章,申报KTV名称、经营项目及其性质,申领办理文化许可证。
6、办理环保许可证:开业经理到环保局领取相关表格,填写和盖章,接待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并予以整改,办理企业环保评估及噪声评估意见。
7、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相关资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开业申请、法人简历,验资报告、租赁合同,公司章程、消防、治安、环保、卫生许可证、文化许可证,到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8、刻制企业盖章:开业经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法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指定的单位刻章。
9、办理企业代码证:开业经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法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局办理代码证。
10、办理税务登记:持营业执照、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照片,企业财会人员资格证、验资报告、租赁合同、租金收据,办理税务登记,领取发票。
想开家娱乐场所需要办些什么证
具体如下: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条 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娱乐场所应当举行听证。有关听证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
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第八条 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娱乐场所营业执照要怎么办理?
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正式营业之前需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办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
2、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农村地区除外),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3、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和章程;
4.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以及公安部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房地产权属证书(应由产权人签名或盖章)。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200米内居民住宅区、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
7.场所1比100的内部结构平面图(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9.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10.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有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相关证明材料;
11、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ps:以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一页均需法人签字,并填写提交日期。
三、承诺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
四、审批流程
咨询-勘查场地-受理初审-现场勘验-公示-发证
办理文网文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就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通过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活动。根据经营服务不同,非游戏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划分为:动漫文网文、音乐文网文、艺术品文网文、展览/比赛文网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 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通过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活动
条件:
1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注:由于最新政策变动,文化部门不再要求实缴100万注册资金,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达100万即可申请非游戏类文网文。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如何办理娱乐场所《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 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文化经营行政许可的,应当向文化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文化经营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文化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一)、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二)、所申请事项的申请书;(三)、经营场地情况材料;(四)、消防意见书;(网吧、娱乐业)(五)、环保评估意见书;(娱乐业)(六)、文化市场法规培训合格证。
二、登记、受理文化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文化经营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审批条件:1、文化市场经营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音像制品经营场地面积必须在25个平方米以上,网吧、电子游戏经营点不能设立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以内,歌舞娱乐业不能设立在居民区内;2、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必须具备合法身份证、具备民事能力,能够承担法律责任;3、文化市场经营业主不能有严重违规经营历史,歌舞娱乐业、互联网上网服务业经营业主不能有犯罪记录;4、歌舞娱乐业必须办理消防、环保合格意见书,网吧业必须办理消防合格意见书。
三、审批时限 文化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文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四、听证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五、颁发许可证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根据经营服务不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划分为:游戏文网文、动漫文网文、音乐文网文、艺术品文网文、展览/比赛文网文等。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的规定,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查处,并没收非法所得。
企业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含有网络游戏的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以上);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10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不同的地区存在着不同的申请条件,要求也在不断的变动。
如何申办文化娱乐项目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须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对符合申办条件的发给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经营户持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经营执照。
申请单位或个人按所在辖区的范围,向辖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附上经营场所有效的证明材料:
1、申办文化娱乐经营项目场所及经营理由的书面申请书,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或者个人的经营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以及申请的主要事项;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4.从业人员的资料
5、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公示材料及无犯罪记录文件等;
6.环保部门批准文件;
7.消防意见书;
8.房屋质量鉴定报告;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经辖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经营户持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
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开办条件: 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5人以上具有表演技能的演职人员;
3、有固定的地址与演出需要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4、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证明;
5、符合文艺表演团体的总量、布局和结构规划。 设立营业怀演出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适合演出的建筑物,必要的器材设备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
3、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
4、安全设施、卫生条件符合国务院规定标准;
5、有售票窗口和服务人员。 演员个人须演出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杂技演员可放至十四周岁);
2、具有一定的业务基础知识和表演技能;
3、个体和业余演员应当经过县级以上地方文化行政部门的法规业务考试或考核二、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章程;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学历证明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刑事犯罪记录证明或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文件;
4、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10万元资金证明;
5、房屋使用证明;
6、5人以上具有表演技能的证明资料;
7、演出器材设备清单;
8、《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登记表一式两份。 设立营业演出场所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设立申请报告;
2、章程;
3、消防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消防安全合格登记证》或者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复印件;
4、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无故意刑事犯罪证明,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文件;
6、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10万元注册资金证明;
7、适合演出的场所使用证明;
8、专业(灯光、音响、电工等)技术人员技能证明资料;
9、演出设备、器材清单及设施平面图;
10、《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登记表一式两份。
个体演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证明材料;
3、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明,如果没有的话我和同事都有演出经纪人正KE CHU ZU
4、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证明;
三、办证时限:我国有关营业性演出的申办依据是: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3月23日国务院第8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9月3日文化部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实施。
一、营业性演出的定义:
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二、申请资格:
取得文艺性演出许可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以及个体演员,方可从事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受理申请的部门
1、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二十六条规定如下:
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六)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九)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2、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举办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资料
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申请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
(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重新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