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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事件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下江歌惨叫)

本文目录一览:

江歌案庭审第四日什么情况?

江歌案庭审第四日:陈世峰到庭供述,称江歌系被推出门外,哽咽哭泣致歉江歌妈妈。

12月14日,江歌案进入庭审第四日。今天,犯罪嫌疑人陈世峰首次在法庭上回答法官、检方和辩方律师的讯(提)问。

日本电视新闻中的陈世峰。

今日庭审要点

1、陈世峰14日上午回答了90多个问题,涉及其案发前的出行目的、出行细节、在江歌住所门口发生冲突的过程细节等。

2 、陈世峰称,是刘鑫将江歌推出门外的,且凶器水果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

3 、陈世峰主张江歌先刺了他,在夺刀过程中,命案发生了。江歌伤口照片首次在法庭公开。

4 、陈世峰在庭上表示,想透过法庭,对杀人事件受害人江歌和江歌妈妈、对刘鑫,说一声抱歉,“我此生都无法原谅自己,真的、真的对不起”。

5 、14日下午第二阶段庭审,检方讯问陈世峰,就换洗衣物、单程地铁票、威士忌酒、聊天记录等细节提出质疑。

江歌案庭审第四日

上午8:30

第四日庭审于北京时间上午9点(东京时间上午10点)开始。

东京地方裁判所门外聚集的中日两国媒体记者

今天总共有180余人在法庭外排队等候抽签进入旁听席,今日进入法庭进行旁听的名额为33人。

上午 9:00

陈世峰回答了90多个问题

今日上午庭审,陈世峰回答了来自法官、辩方律师等的90多个问题。陈世峰在庭上有权保持沉默,不过在这一环节,他配合且详尽地回答了每一个问题。

陈世峰在庭上还原画。

上午 10:51

陈世峰庭上回答摘要

1 、案发当天出门洗衣服的问题。

法官讯问:为什么只带了4000元日币?

陈世峰回答,为了不带钱包,就从钱包里抽出了几张日币,只是为了洗衣服。

2 、为什么当日出行没有使用公交卡,而是买的无法记录的单程票?

陈世峰回答,地铁卡放在了钱包当中。由于当日没带钱包,所以买了单程票。

3 、当天为什么要去江歌家?

陈世峰回答,是为了和刘鑫缓和关系,通过跟江歌聊天,想让江歌帮助他。

4 、何时去找的江歌?如何发生的冲突?

陈世峰做了详细的回答:

案发前,陈世峰正在三楼等待江歌,他看到刘鑫先行进入到了家中。在江歌准备进门的时候,陈世峰去找了江歌。

在江歌正要进门,右半身还在外面的时候,陈世峰轻轻拍了一下江歌的肩膀。因为已经到了晚上,有人拍自己肩膀让江歌感到很害怕,于是发出了“啊”的一声。陈世峰便伸手捂住了江歌的嘴,又马上把手缩了回来,并示意她保持安静。

此时刘鑫在屋里问,“三叔你怎么了”。江歌准备回应刘鑫,陈世峰一着急,又用右手捂住了江歌的嘴,后又掐住了她的脖子,同时用左手想要把她拉到三楼。此时,江歌抓了陈世峰的脸和脖子。

陈世峰说,这个过程中,门一直是处于半开的状态。

5 、关于威士忌酒的问题。

陈世峰回答,自己曾在刘鑫住的地方看到过酒,当时刘鑫说这是江歌的,所以他就以为江歌爱喝威士忌。

于是案发前他买了威士忌,想通过和江歌喝酒聊天,来请她帮助他跟刘鑫缓和关系。由于对酒并不熟悉,陈世峰买酒花了三分钟时间。

6、 法官讯问:案发前为什么在三楼?

陈世峰回答,因为刘鑫告诉他,江歌在居酒屋打工,晚十一点才到家。而陈世峰知道,刘鑫一般午夜十二点才到家,他想在刘鑫回家前就见到江歌。但当天一直到了十二点他也没见到江歌,他担心刘鑫先回来,就躲在了三楼。

7 、关于当天陈世峰没戴眼镜。

陈世峰回答当天没戴,检方认为,陈世峰不戴眼镜是为了隐匿行踪。

对于没戴眼镜如何看清刘鑫和江歌的问题,陈世峰回答,因为在白天见过她们,一个穿全黑(的衣服)一个穿全白(的衣服),非常显眼。

8、 陈世峰主张江歌先刺了他,在他夺刀过程中,命案发生。

陈世峰在庭上回答称,江歌突然拿出一把刀,向他的腰刺过来。陈世峰用左手去挡她的刀,她把刀又拿到了左手上,换手后,立刻就刺了过来。

“我试着把刀夺下来。想把她手掰开。我要是想弄伤她,就直接刺她了,不是吗?”

“我以为可以完全掌控。如果我松手,刀不知会刺到哪里,我不能松手。我准备将她手固定在墙上,她反抗,我想夺下来,一瞬间,她也许想把刀挪到别处,也许力气没有了,刀一下子刺到她的喉咙。”

上午 11:19

陈世峰:刘鑫把江歌推了出去

今日上午的庭审中,陈世峰回答法官和辩方律师的问题。

其中陈世峰说,是刘鑫把江歌推了出去。

“刘鑫把江歌推出去时说,三叔,你坚持住,我害怕。但我再三回忆,刀到底从哪里来的?由于发音很相近,可能刘鑫把江歌推出去后说的其实是,三叔,你接住(刀),我害怕。”

听到陈世峰的回答,江歌妈妈落泪哭泣。

案发现场环境

上午 11:24

陈世峰:

曾在刘鑫包里看到一物,觉得是刀

今日上午的庭审中,陈世峰回答法官和辩方律师的问题。

法官讯问,刀是哪里来的?

陈世峰说,白天曾在刘鑫打开包拿钥匙的时候,在她的包里看到一个东西。当时没看清,后来回想起来,觉得是刀。

陈世峰还说明,当天自己曾给江歌发过微信,但发现自己被江歌拉黑了。辩方律师问陈世峰,你的微信号名字是什么?

陈世峰回答,我的微信名是“南侨十五”。

下午 13:02

陈世峰回答检方讯问

江歌伤口照片首次在法庭公开

本案凶器水果刀的来源,是案件的关键,陈世峰在回答检方提问时坚持主张:

是江歌拿着刀,主动刺向陈世峰;完全否认刀是自己带来的;自己是出于防卫,无意中刺伤了江歌。

江歌伤口的照片首次在法庭公开。

下午 13:04

又一与报警记录矛盾之处出现

在警方公布的报警录音中,出现了门铃的声音。但是,陈世峰表示自己没看到江歌按了门铃,而刘鑫也表示,自己没有听到门铃声响。

下午 13:17

陈世峰陈述案发经过

案发当天,陈世峰买票乘车到达江歌租住的公寓。东京时间11点40分左右到达后,陈世峰首先跑到三楼,把威士忌酒放在三楼,从三楼可以看到楼下。等待一段时间后,他看到刘鑫和江歌走过来。

陈世峰说,刘鑫走得快,快步走向二楼,当时他在二楼和三楼之间的旋转楼梯处,看到刘鑫后什么也没说。陈世峰说,如果自己想杀害刘鑫,那他不会等到江歌上来,等刘鑫上楼后他就会动手,所以他表示自己的目的不是杀人。

在这之后,江歌走到一楼和二楼之间的报箱查看,等她走到二楼的走廊尽头,也就是自己的房间门口时,用右手转了门把手,打开门之后,左半个身子已经进到了门里,右半个身子还在门外,此时陈世峰刚好走过去,拍了江歌的肩膀,江歌非常惊讶,有一点吓到,“啊”地叫了一声,陈世峰用手捂住了江歌的嘴,同时听到了刘鑫在屋里问“三叔怎么了”。

庭上还原画

陈世峰表示,随后江歌被推了出来,之后他就听到了里面传来链条锁门的声音,并听到刘鑫说“三叔,你坚持住(或你接住),我害怕”。

随后江歌忽然拿出一把刀,用刀刺向自己的眼睛。

陈世峰为了躲避攻击,用右手紧握住江歌持刀的双手,当时他想把江歌的双手摁在墙上,可能在冲突之中,不小心划或者刺到了江歌。具体是刺还是划,陈世峰说自己也记得不太清楚。

陈世峰说,在江歌倒下后,自己呆了好一阵才蹲下去查看她的伤口。他当时看到江歌倒在地上,脖子上还插着刀,他第一时间拔出刀,然后用袖子捂住了伤口。

这时他听到屋内刘鑫报警的声音,心想“完蛋了,学也没法上了,这跟杀了人没什么区别,救了江歌还要负担高昂的治疗费用”。

想到自己父母的经济压力,又由于他想到刘鑫在屋内,没有亲眼目睹事发经过,于是抱有侥幸心理,想着还不如把人杀了。

陈世峰陈述,江歌受伤1-2秒后,他下决心把她杀死,用刀刺向江歌。陈世峰描述自己在把刀刺向江歌的时候,整个手都在发抖。

下午 14:17

陈世峰透过法庭,

对刘鑫、江歌母女道歉

陈世峰在庭上表示,想透过法庭,对刘鑫,对杀人事件受害人江歌和江歌妈妈,说一声抱歉,“我此生都无法原谅自己,真的真的对不起”。

“特别是对江歌的妈妈,我无法用言语去表达对自己的憎恶,真的真的对不起。”陈世峰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看向了庭上江歌妈妈的方向。这是四天以来陈世峰第一次和江歌妈妈对视。

在回答“你能想象江歌遇害当时的心情吗”这一问题时,陈世峰说:

江歌一定不想死,江歌可能会想“我还有妈妈,希望有人来救救我”。说到此处,陈世峰泣不成声,背部发抖,陈世峰的日本律师也哽咽,一名陪审员女士用手帕擦眼泪。

江母时而点头、摇头、没有太大情绪波动,看向前方。

开庭前,江歌母亲在东京召开小型媒体见面会。

提到自己的父母时,陈世峰一直在哭泣,称父母在住院。因为命案的发生,没能跟爸妈见最后一面,对不起他们。

下午 14:30

陈世峰接受检方讯问

· 检方质疑点1:背包当中的“换洗衣物”

在杀害江歌后,陈世峰换上了背包当中的衣物,并在行凶后把带血衣物放回了家里的洗衣机里洗。检方质疑,为何自家洗衣机在能用的情况下,还要去干洗店洗衣服?这些“换洗衣物”可能是为行凶而准备。

· 检方质疑点2:陈世峰当天未使用地铁卡

根据陈世峰的交通卡信息,一个月以来陈世峰几乎每天都用地铁卡,为什么就案发当天没使用地铁卡?检方认为陈世峰有意规避自己的行踪。

· 检方质疑点3:陈世峰带去的威士忌酒

检方表示,陈世峰在录口供时未提到“江歌喝威士忌酒”的证词,这一证词系首次在法庭出现,且陈世峰在见到江歌之前已经喝过酒了,有行凶前壮胆的嫌疑。

· 检方质疑点4:和刘鑫的聊天记录

陈世峰在和刘鑫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显示,“为了追回你,我会不顾一切”,检方认为“不顾一切”含有杀意。

· 检方质疑点5:凶器刺入方向的供述前后不一致

案发后,陈世峰录口供时曾表示,是从左边刺伤了江歌,但在今天的庭审中,陈世峰却说,自己是从右边刺伤了江歌。

在面对讯问过程中,陈世峰数次反驳检方。

下午 15:00

下午庭审结束。据悉,明日陈世峰将继续出庭接受讯问。

希望能给江歌报仇!

江歌案事件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2016年11月,中国女留学生江歌在日本中野家中遇害。日本警方以杀人罪对中国籍男性留学生陈世峰发布逮捕令,陈世峰是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江歌母亲所请律师大江洋平称陈世峰已承认有杀人事实,但杀死江歌的刀并非自己准备,而是对方防身使用。此外,他还称将在法庭上为陈世峰判处死刑做努力。检察日报刊文称就江歌案件而言,刘鑫的前男友如果在日本受到刑事处罚后,我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法对其享有追诉权。刘鑫江歌案现状依旧网友们关注的热点。

刘鑫江歌案经过只是这样的,“妈妈,我到中野站了,这会儿和刘鑫会合,一起回家”。2016年11月3日凌晨,留学日本的24岁江歌,和母亲在微信聊天。江歌母亲告诉记者,这之前两个月,刘鑫和男友分手后没去处,搬来和江歌同住。

刘鑫因为前男友找来要求复合,她拒绝后被一路跟随。因为有些害怕,就让江歌下班后在车站等她一起回去。到家后,刘鑫称因为来例假,先回屋换衣服。在门外的江歌却遇害了,时间是3日凌晨0时15分左右,年仅24岁。她还剩下半年时间就从大学毕业,然后她想要留在日本工作,挣一些钱,然后环游世界。但是随着那扇铁门的紧紧关闭,一切都变成了梦幻泡影,日本人怎么评价刘鑫呢,大多数也都是谴责。

只留下了一夜白头的单身妈妈还有谎话连篇的好闺蜜刘鑫,随着凶手的落网,刘鑫也陷入了舆论漩涡中。警方发布通告称,刘鑫听到门口的撞击声和呼喊声后报警。当警方赶到时,江歌已倒在二楼走廊的血泊中,其头部遭利刃砍伤,伤口长达10厘米,颈部和手部也有多处刺伤,送医两小时后因失血过多而亡。凶手是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如今刘鑫出庭做证满口谎言,网络上的关于江歌事件刘鑫人肉事件真是活该!

江歌案陈世峰已上诉/网友:是想判死刑吗

“江歌案”庭审部分即将全部结束,两天后,12月20日下午宣判。

检方认为,陈世峰蓄意谋杀,手段极其恶劣,而且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反省,请求法庭判处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

此前5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呈现了案发经过的不同版本,凶器水果刀是谁的、陈世峰是否蓄意杀人等问题依然是争议焦点。为避免外界因素对案情的干扰,我们将控方出示的30件证据、辩方出示的数件证据全部整理,客观呈现,供读者分析、判断。

这些看似冰冷的数字和语言背后,隐藏着一个24岁女生被害前的经历,一对情侣的情感纠缠,还有一起凶杀案可能被忽视的细节。

(江歌家附近的地铁站,事发当晚,江歌在这里等刘鑫一起回家。)

检方的30件证据

证据1:凶案现场的情况

道路、地址、201室的照片(内有玄关、厨房)、江歌的伞、二楼到三楼的现场情况、酒瓶DNA检测结果(凶案现场发现的威士忌酒瓶被居民移动过,瓶口检测出陈世峰的DNA)

证据2:江歌的死因证明

江歌身高162.5cm,体重47kg。身上有十几处伤口,大衣有14处破损,其中一些是贯穿伤。衬衣领口有8处破损。

死因为左颈总动脉被割开,失血过多。

证据3:法医岩濑教授的尸检报告

从死者身上的伤口判断,至少受过11-12次攻击。

致命的6号伤口,长6.5-8厘米,刺切伤,从死者右颈刺进去,左颈贯穿出来,导致气管切断、左动脉被切开。一般而言,这样的伤口会让血像瀑布一样淌出来,人马上失去意识,几十秒后停止呼吸。

6号、7号、8号伤口为平行伤,很有可能是在6号伤口扎下后,拔出刀来在同一方向划到的。

后颈部有五处伤口,其中两个为入口伤,三个为出口伤,有可能是因为一次刺入后,并未完全把刀拔出就再次刺入造成。

4张尸体的手部照片显示,死者左手无名指表皮被撕开、左手中指第二个关节有一处切伤、一根手指表皮脱落、一根手指表皮擦伤、小指根处有一个浅切伤——这些均为防御伤,不是一次产生,据伤口判断攻击不下5次。而且,在6号致命伤之前,才可能发生这5次攻击,因为6号伤口之后,死者不可能再有自我防御的体力和意识。

(以上内容综合了尸检报告及庭审中法医岩濑的证词)

证据4:关于刀的调查报告书

凶器是一把百元店常见的水果刀。刀的形状,制造商。在大内公寓2-3楼转角处发现刀鞘。

(案发当晚,陈世峰曾从这里经过。)

证据5:当事人的《行动报告书》

记录了11月2日这一天,刘鑫、江歌、陈世峰三个人的动向细节(具体在之后的证据中呈现)

证据6:江歌、陈世峰、刘鑫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

江歌:日本法政大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案发时租住在东京中野区大内公寓201室。

陈世峰:日本大东文化大学研究院汉语研究专业一年级学生。

刘鑫:日本大东文化大学研究院日语专业一年级学生,江歌闺蜜,陈世峰前女友,案发时和江歌暂住在一起。

证据7: 案发当天的多段监控视频,包括便利店、电车站、马路等(只向庭审人员展示,旁听席看不到具体内容)

视频显示了陈世峰当天行动的几个异常:1、在车站站牌前徘徊了较长时间。2、在莲根车站附近的711便利店花了3分钟买了一瓶威士忌,并戴上口罩。3、到达东中野车站的时间比正常时间稍晚。4、22点57分到达东中野车站,23点40分才到江歌住所,这段路程根据google地图显示步行仅需12分钟。

(莲根车站附近的7-11便利店,陈世峰曾在这里买了一瓶威士忌,并戴上口罩。)

证据8:陈世峰公交卡使用记录

10月12日-11月5日期间陈世峰所有公交卡使用记录。

(检方在后续问答环节试图借此证明,陈世峰有每天使用公交卡坐电车的习惯,但案发当天为了不留下记录而刻意避免使用。但这一点被陈世峰否认,他自称那天忘带公交卡。)

证据9:江歌与江秋莲的微信记录

11月2日晚,江歌在东中野车站等刘鑫一起回家,期间与母亲微信语音通话一小时四十分钟。江秋莲称她们聊了刘鑫和她男朋友的事,以及江歌对未来的计划。

江秋莲回忆,江歌称当天下午回家看到陈世峰站在门口走廊里,江歌说,“你怎么知道我家”,然后赶他走。陈世峰说,“你凭什么管我呀”。江歌说,“这是在我家门口骚扰我,凭什么不能赶你走”,“你走,你走,离开我家。”

江歌对江秋莲说,她觉得“刘鑫的男朋友好小人哦”。

江秋莲提醒江歌,宁可得罪君子,也不要得罪小人,“你小心他打你”。

“妈妈你放心,在日本打人的话是要被警察抓的。”

“那谁能证明他打你呢?”

“是哦。妈妈你放心,我不会跟他动手的。”

江秋莲回忆,江歌曾跟她提过不想跟刘鑫住,刘鑫不买生活用品,不做饭,不打扫卫生,垃圾也要等到江歌回去才去送。

据江歌妈妈讲述,2016年9月1日,江歌的微信里出现过这样一段对话。

刘鑫:刘鑫在哪里?

江歌:你是谁?

刘鑫:我是刘鑫的男朋友。

(微信记录由江歌妈妈出庭证词呈现)

证据10:警方对刘鑫的调查问卷记录

2016年4月,刘鑫就读大东文化大学后认识了同学陈世峰。不久,陈世峰告白,他们开始交往,2016年6月两人同居。7月,他们开始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期间,刘鑫曾去江歌家去留宿。

8月25日深夜,陈世峰想睡觉,但刘鑫想看电影。他们吵了起来,陈世峰让她“滚出去”。刘鑫当晚搬离。

2016年9月2日,刘鑫搬到江歌租住的公寓。

9月15日中秋节,陈志峰尾随刘鑫,说要跟她一起吃月饼。刘鑫叫他不要跟踪她了,再跟踪的话就报警。陈世峰听完掉头走了。

10月12日晚,刘鑫打工结束后,坐电车回家时,陈世峰突然出现,带了一包生日礼物,对她说“生日快乐”,还想给她拍照,刘鑫遮挡了脸。礼物是包装好的一万日元和一个刘鑫喜欢的皮卡丘。(刘鑫解释2016年9月1日曾借给陈世峰一万日元)。

刘鑫说她不要礼物,陈世峰把礼物放在她腿上。怕他在公共场所纠缠,刘鑫收下,并说,“好的知道了,谢谢”。随后,她劝陈世峰,“时间不早了,你赶紧回家吧,不然没有电车了。”陈世峰说“好的”,然后在下一站下车。

(从陈世峰住所走廊向外望)

证据11:刘鑫和陈世峰微信聊天记录

11月2日下午16点49分,在电车上,陈世峰给刘鑫发了两张她的隐私照片,并威胁称要发朋友圈。

刘:你太过分了,这样只会让我更讨厌你。我们已经分手了没有关系了。

陈:我有你妈妈的联系方式,也有你爸爸的,这些我可以不发朋友圈,但可以直接发给你的父母。

刘:我不会害怕你的威胁。

陈:视频也有,想看吗?

刘:不想。如果你把这个发出去,大家会看透你是什么样的人。

(以上翻译自庭审时的日文描述,非原话)

证据12:刘鑫供述案发当天下午经过的笔录

11月2日下午2点左右,刘鑫一个人在江歌家,门铃响了两次,但从猫眼看外面没人。她有点不安,发微信跟江歌商量,江歌让她别开门。

下午四点,她听到江歌在门外的声音,然后是江歌和陈世峰争执的声音。

刘鑫说她有点害怕,跟江歌一起出门,提前去打工地点。往车站方向走的时候,陈世峰一直跟在她们后面说话,请求与刘鑫复合。

刘鑫和江歌在新宿站分开,陈世峰依然尾随。换乘后,陈世峰站在她身后。后来她坐下,陈世峰就坐在斜对面。彼此没有语言交流。

期间,陈世峰发了上述威胁微信。

刘鑫从高岛平站下车,陈世峰一路尾随想复合,刘鑫拒绝了,在打工的店门口,

为了让陈死心,她假意说店里的同事小林是她喜欢的人。陈世峰没有说话就走了。

(高岛平车站夜景,离陈世峰住所最近的车站,刘鑫打工店就在附近)

证据13:刘鑫的隐私照片

一张是刘鑫穿内衣躺在床上的全身照,可以辨认是她本人;一张仅从脖子到腰的较为裸露的照片;另一条被陈世峰撤回看不到。

证据14:刘鑫的姓名确认

刘鑫名字的中文、日文,确定此人与本案相关。

证据15:刘鑫与陈世峰11月2日的微信聊天记录

17点05分,陈世峰:“到目前为止我没有这么深爱过一个人,周围的人常常嘲讽我,让我感到心痛。我后悔了,失去你。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你却走了。你总是把最难的选择留给我。

刘鑫一直用简短的话回复:“不要联系我了,我们已经结束了。”

17点38分,陈世峰:“让我们重归于好吧。”刘鑫:“我已经说了好几次了,我们不可能了。”

陈世峰想约刘鑫见面,提议到车站检票口见。刘鑫说她不想去。

刘鑫说,要不然到我打工的地方去。陈世峰说,好。

18点10分,陈世峰:我什么都可以做。(此时陈世峰已见到刘鑫的同事小林。这句话在法庭上由日文翻译过来,也可以翻译成“我什么都做得出来”。陈世峰还对此做过解释,称其原意为,为了把刘鑫追回来,什么都可以做。)

19:42,陈世峰约刘鑫次日在学校见面。

23点09分,刘鑫下班,才回复陈世峰,“你想干嘛?”陈世峰说,想让她回心转意。刘鑫说,“你到底想干嘛”。

23点17分,陈世峰:“要我怎么做你才能回心转意?”刘鑫说:“我们已经不可能了,希望你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23点31分,陈世峰:“我真的很爱你,每天晚上都会梦到你,你不要这么冷淡,我真的很痛苦。”

在这之后,他们有一段语音通话记录。

聊天记录的结尾,陈世峰问:“你和那个家伙(店员小林)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刘鑫回复,“这是我的个人隐私”。

(以上翻译自庭审时的日文描述,非原话)

证据16:江歌与刘鑫11月2日下午的微信聊天记录

当天下午2点左右,陈世峰来到江歌家门口按门铃骚扰,刘鑫不敢报警,请江歌赶快回家处理。

14点54分,刘鑫:“三叔。进门。”“不要跟他吵,别生气。”

15点18分,江歌:“出来吧,他好啰嗦。你的冰箱怎么办?。”“还有洗衣机。”(指刘鑫搬走时留在陈世峰家的东西)

15点23分,江歌:“他会跟你一路的,晚上几点下班?”

15点29分,江歌:“太恶心了,说你有男朋友了。”

16点左右

刘鑫:“三叔。我好害怕。”

江歌:“没事,他不会把你怎样的。”

22点06分,江歌:“少女你怎样呀?下班啦?”刘鑫:“下班了。”

22点13分,江歌:“我现在在车站,对方还跟着你嘛?”刘鑫:“我没看见他,你等我一下吧,我挺害怕的。”江歌:“好,我在东中野。”

……

23点04分,

江歌:“A3(出口)”,刘鑫:“我知道”。

证据17:刘鑫打工店店员林某的口供

11月2日16点30分,刘鑫发微信给小林,称陈世峰一直跟踪她到家里,她请求小林帮忙,假扮男友,让陈世峰死心。小林答应了。

17点30分,刘鑫一到店里就哭了。店长问她怎么了。刘鑫说,陈世峰跟踪我到家。

18点10分,小林和刘鑫从店里出来,俩人坐在麦当劳到19点,一直聊这件事。

证据18:一组案发地夜景照片

2016年11月11日晚上,警方到案发地现场,在不开闪光灯的情况下拍了一系列照片,还原案发时的环境。

证据19:报警录音

第一段录音,11月3日零点16分刘鑫打的,法庭上展示了报警电话的文字记录,检察官提醒大家,录音里先有门铃声,后来出现了惨叫声。

之后,检察官播放了其中的一小段录音,刘鑫第一段报警电话的内容。

录音开始是刘鑫用中文说“把门锁了,你不要再骂了”(这是警方还原的文字版本,后来刘鑫称,当时她说的是“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再闹了”,现场录音难以分辨)。之后的部分一直是刘鑫慌张地向警方说住址,语句碎裂。警方让其冷静。

第二段录音,零点21分,日本邻居小岛的报警电话。

第三段录音,零点22分,刘鑫的第二个报警电话文字记录。检察官让大家默读十几分钟。

具体内容未公开。但后来的庭审显示,其中包含刘鑫的一声尖利惨叫“啊!拜托了”。还有请警察叫救护车的内容。

证据20,刘鑫的法庭证词

11月2日打完工在东中野见江歌,我们走回大内公寓,到了后我把铁门打开先进去了。哎,打工期间,来生理弄脏了裤子,第二天还要打工就想换了洗一下。

我先回房,蹬了鞋跑回卧室拿卫生巾和内裤,在睡觉垫子附近换裤子,脱了一半听见大门外一个女声“啊”的尖叫声,很尖,短促,感觉突然被中止,被打断的样子。我提裤子往外跑看看发生了什么。第一反应是开门。哎,第一次尝试开门开了一点,20厘米左右,顶回来力量很快、猛。第二次还是推不开。

我不停喊,“三叔你怎么了?“”三叔你说话。”看了猫眼但完全看不清楚,只有走廊的光,模糊的画面。我脑海中有很多想法,比如江歌捂嘴被拉走了,被打晕了,还往好处想,以为是谁开玩笑,很多想法。

之后立马想报警。非常紧张地向警方说信息。当时脑子混乱,没听到旁边的声音。

检察官:报警时说过“门已经锁上了”的中文吗?

刘鑫:没有说过。电话正在接通,我以为们从外面锁的,以为外面跟我闹呢。

(检察官当庭播放录音。)

刘鑫:我说的不是“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而是“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 “怎么”二字是在接通电话前,警方没录上。

检察官:录音里面门铃、惨叫都没听见?

刘鑫:没有。

检察官:第二次电话里,你对警察说,江歌突然被袭击了,你看到了吗?

刘鑫:没看到,都是我的猜想。觉得如果不说点什么,警察不会来。

检察官:家里有水果刀吗?

刘鑫:没见过。

检察官:你自己没有水果刀?

刘鑫:没有。

检察官:被告说你把水果刀递给江歌,有吗?

刘鑫:没有。

证据21:目击者证词

203邻居,一个缅甸人(未知性别)称,当时正在吃宵夜,突然听到走廊上有两个人以上的脚步声,后来又听到喊叫声,像人捏着猫的脖子发出来的声音。他有点担心,开了一点儿门。看到一个女人躺倒在地,一个男人蹲在她的身边摸她的脖子。他戴着白口罩,穿着灰白色帽衫,戴着帽子,还跟他对视了一下。

目击者称,他以为这个女的喝醉了,男生在照顾她,觉得是人家的私事不应该再看,就回去了。

之后听到有人离开的跑步声,他有点担心。又去门口看了一下,发现女生躺倒了。他用日语问了一下,“你没问题吧?”没有反应。他发现门上有血迹。他想报警,但怕日语说不好,而且也不敢开门出来。他走到阳台去敲隔壁205的窗门,想麻烦他报警,但205的日本人说让他自己报警。

就在这时,他听到外面有人说了一句,“姐姐很危险,请马上过来”,他觉得有人在报警了,他就没再报警。

证据22:陈世峰家里的物品

2016年11月3日,警方在陈世峰房间里找到作案当天穿的运动衫和牛仔裤,在洗衣机里发现一件湿的外套。警方还发现了带有血迹的衣物,一件衣物上有5处血迹,B、C两处血迹经过DNA鉴定跟江歌吻合。

证据23:关于刀的包装的一些介绍

2016年11月22日,警方在大东文化大学研究院、高桥老师的研究室放餐具的橱柜里,发现了一个空的刀具的包装,包括塑料壳和壳内的包装纸板。

陈世峰是高桥老师的学生之一。

刀的包装盒属于高桥老师,刀是六年前买的,平时不怎么用,研究室的人也从来没有人看到有人用过它。

研究室的钥匙统一放在某个地方保管,借出均有记录。记录显示,11月2日早上10:40陈世峰借走了研究室的钥匙,晚上23:07由另一人还了回来。

11月3日,陈世峰曾打电话问同研究室的前辈,“你记不记得我昨天是几点钟回研究室的”,“你记不记得我平时是几点回研究室的?”

前辈很奇怪,问他“为什么问这样的问题,发生了什么”。

陈世峰说,“没有”。

证据24:江歌的衣物和携带品一览表

11月3日,江歌所有携带的物品里没有疑似凶器的水果刀。

证据25:一张照片

江歌住所二楼楼梯上有一个刀鞘,与高桥老师的研究室放餐具的橱柜里,发现的刀的包装是同款。

证据26:检察官自己买的一把同款的完整刀具,包括包装

与江歌住所二楼楼梯上的刀鞘、高桥老师的研究室里的刀的包装,一模一样。

证据27:陈世峰研究所里发现的包装盒

一个刀具形状的透明塑料外壳和外壳背后插入的商品信息的纸板。

证据28:陈世峰的身份,家庭信息,简历

陈世峰,1991年1月19日出生,中国人,华侨大学华文学院2013届毕业生,案发时是日本东京大东文化大学汉语研究科研究生。

证据29:陈世峰的护照

证据30:日本出入境管理局提供的陈世峰入境记录

2015年某日,陈世峰因留学入境日本。2016年10月以后一直在日本居住。

(以上根据庭审旁听记录整理,证据顺序可能与庭审时稍有出入)

辩方的证据

因辩方无举证责任,在庭审中,主要以陈世峰的问答展现辩护策略。辩护重点在于论证几点:1、陈世峰并无杀人预谋。一方面,案发当天的特殊举动事发偶然,例如步行至两站之外买临时车票坐车等;另一方面,凶器不是陈世峰的。2、陈世峰刺死江歌是意外,之后补刀时才有杀人故意。3、陈世峰没有杀人动机,找江歌只为聊天喝酒。(提示:辩方证据根据庭审获得信息整理,律师语速过快且没有完全列举,可能与检方提交证据重复)

证据1:根据律师协会向厂家申请的资料显示,中野、新宿生活圈内,有5家百元店内有和凶器一样的水果刀销售。其中新宿就有3家。

证据2:重现11月2日陈世峰寻找洗衣店的过程。

证据3:父亲的谢罪书提到陈世峰是个努力的孩子,孝顺的孩子。

证据4:父亲的谢罪书的日文翻译

证据5:凶器刀柄处DNA检测的申请

证据6:凶器刀柄处DNA检测结果

律师申请调出的鉴定书显示,现场遗留的刀柄前端塑料部分,用棉棒提取的附着物上检测出人的血迹。而对刀柄表面用棉棒提取的附着物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不能证明存在血迹。

(陈世峰在后来和律师的答问中称,他印象中掉落在现场的刀柄上很滑,有很多血,而警察出示的刀柄照片很干净)

证据7:陈世峰作案后乘坐出租车时,身上只有4000日元不够回家车费,司机中途建议去便利店取钱。(律师称陈世峰当天没有杀人预谋)

证据8:陈世峰在高岛平住所附近的监控视频

视频显示,犯案完后陈世峰换的衣服是他11月1日穿的衣服。陈世峰出门时,有时戴眼镜,有时不戴眼镜。

  • 评论列表:
  •  嘻友温人
     发布于 2022-06-28 15:51:30  回复该评论
  • 在不开闪光灯的情况下拍了一系列照片,还原案发时的环境。证据19:报警录音第一段录音,11月3日零点16分刘鑫打的,法庭上展示了报警电话的文字记录,检察官提醒大家,录音里先有门铃声,后来出现了惨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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