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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县财政局杨某聊天记录(广西兴宁区财政局杨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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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报警称错将45万打入别人账户,牵出案中案。最后结局又有怎样的反转?

女子报警称错将45万打入别人账户,牵出案中案……最后更是反转

中广天下

前段时间,安徽定远警方破获了一个蹊跷的案件。之所以说它蹊跷,是因为案件嫌疑人,在诈骗得手后却发现钱被别人取走了。更让人意想不到的的是,为了追回这笔钱,嫌疑人鼓动受害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

十次“误打”45万多元,民警察觉异样

9月11号晚上,一名来自河南郑州的李女士向定远县公安局报警,李女士称自己因为操作失误,将45万多元的钱款,误打进了一名定远籍男子的账户,希望警方能帮助她把这笔钱要回来。

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定城中队侦查员祝显峰说,李女士已经联系到这个人了,过来找这个人把钱还给她,但他一直人见不到面,找不到这个人。

警方调查发现,李女士确实将45万多打到了定远县一名叫杨某的卡上。根据李女士的说法,这个杨某是她丈夫一个做建材生意的伙伴,和她要打钱的人,名字很相似,因此打钱时疏忽大意,打错了。但是从李女士的说词中,民警感到一丝的异样。

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定城中队指导员王祥兵说,李女士在9月4号,9月5号两天,分十次,向一个叫杨某的账户里,汇入了总共45万7千900元现金。

祝显峰说,李女士说这个钱是她老公做装潢用的,钱打在账户里面打错了,打错了一个字,卡号是对的。

要说打错一次还情有可原,但是李女士的钱是两天的时间内,分十次打的,难道十次都看错了?询问的过程中,警方了解到,李女士还是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这也加深了警方的怀疑。

祝显峰表示,当时他们就更觉得奇怪了,正常情况下,银行卡号和名字有一个不对,钱是打不过去的,但是李女士坚持说钱转过去了。

按说这样的常识,在银行工作的李女士应该非常清楚,那她为什么要这样说呢?警方怀疑李女士在和民警的谈话里说谎了。

王祥兵说,他们就怀疑她这笔钱是一笔犯罪资金。

同时,警方也调查了定远县的杨某,发现他并没有从事建材生意,这更加深的警方的怀疑。询问中,警方还得知,李女士并不是一个人从郑州赶到定远报案的,同行的还有四名男子。

王祥兵说,李女士对其他四个人的情况并不了解,问这四个人是哪里人,名字叫什么,她都不知道,当时警方就怀疑这是一起诈骗案件。

警方随即对这四人展开调查,发现这四人开车将李女士放到定远县公安局后,就开走了。

王祥兵:“我们说既然他们来这里要钱,没有要到应该不会走,在现场转了一圈没有发现这个车辆,又返回公安局,结果在公安局门口发现了这个车辆,还有四名嫌疑人。”

祝显峰表示,当初抓获这四个人之后,简单的进行询问,四个人也承认了自己是诈骗犯,而且骗的就是那个女的。

杀猪盘式的诈骗:先谈恋爱后骗钱

四名嫌疑人的交代,证实了警方的怀疑,这笔钱确实涉及到一起诈骗案件。但是,让警方吃惊的是,报案的李女士并不是诈骗团伙的成员,而是案件的受害者。那么,这是一起什么样的诈骗案,受害人又为什么帮助嫌疑人要钱呢?

王祥兵表示,他们这种诈骗是一种典型的杀猪盘式的诈骗。

经审讯,警方了解到,被抓获的四名男性嫌疑人以杨某乐为首,都来自陕西省渭南市。最小的今年只有19岁,年纪大的也就22岁。

王祥兵说,他们都是一群好吃懒做的年轻人,不愿意吃苦,本身又没有多少技能,想通过这种手段能快速挣钱。

据四人交代,他们都曾到境外,参加过诈骗团伙的培训,了解了其中的套路。回国后,四人纠结在一起,开始实施诈骗。

祝显峰介绍,嫌疑人通过网络上的陌陌、探探,搜索附近的人,主要是年轻女性,跟她们聊天,长时间的聊天形成一种感情。

为了吸引年轻女性,四人还从网上找来年轻帅气的男子照片和视频,放在自己的微信头像和朋友圈里。

今年7月,四人在网上认识了郑州市的李女士,李女士今年28岁,已婚,但与丈夫感情不太好。这四人就用同一个微信号,装作一位帅小伙与李女士谈恋爱,并且迅速在网上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在取得李女士的信任后,嫌疑人向李女士介绍了一款APP平台,称在这上面能赚钱。

祝显峰表示,其实他们在幕后可以操作的,涨跌的一种模式,类似于投资理财,然后把李某带入这个平台内,向里面投钱,先给她一点好处,比如说投1000块钱可以赚100,投10000块钱可以赚1000。

在所谓的“男友”邀请下,李女士先投了4万多元,结果赚了几千元,因此对“男友”更加信任。眼见李女士逐渐入套,嫌疑人提出投一笔大的,要50万起步。李女士没有多想,又筹集了45万元准备投进这个APP平台,然而这时嫌疑人却阻止了她。

王祥兵说,嫌疑人与这个APP平台是五五分账,也就是一人一半,一旦骗到这个受害人的钱,平台拿一半,他们自己拿一半。

犯罪嫌疑人杨某乐表示,他们不想跟平台平分这笔钱。

王祥兵说,如果和平台对分的话,他们就少了20多万,于是他们就想了一个点子,从定远的杨某手里买了一张卡,因为他们不敢把资金转到自己的卡里。

嫌疑人要李女士将筹集到的45万多,打进了购买来的这张银行卡里,李女士也照做了。然而,正当嫌疑人收获诈骗成功的喜悦时,意外发生了。他们从卡里取了5万元,正要再取的时候,发现卡被挂失了。

骗子被骗了,无奈选择报警

辛辛苦苦骗来的钱,还有40多万没有取,银行卡竟然被卡主挂失了。四名嫌疑人认识到,肯定是银行卡的主人动的手脚。于是,他们决定找到这张银行卡的主人杨某,把钱要回来。

9月9号,杨某乐带着三名同伙,开车来到定远县。然而,他们既不认识杨某,也没有杨某的联系方式,于是他们联系了当时买卡的中间人刘某。

眼见无法找到人,又不甘心骗来的钱,便宜了他人。四名嫌疑人只好找到了受害人李女士。

王祥兵说,嫌疑人欺骗这个李某说,这个钱是准备转到这个理财账户里的,由于给她账户的时候,缺了几个数字,错了,一下子转到定远的杨某的卡里,现在杨某不愿意把这个钱退出来,他们带她到定远去,让李女士到当地公安机关去报案,求助公安机关,让公安机关把这个钱弄回来。

然而,微信头像的照片是从网上找来了,怎么和李女士见面呢?四人想了一个办法,冒充是李女士“男友”弟弟。

王祥兵:“说我们是陈哥找来的,是陈哥的弟弟,陈哥说带你投资那个钱打错了,让我们陪同你到定远去把钱追回来,其实他们四个一直用陈同(嫌疑人虚构的男友名字)的微信,在车上还跟他聊天,5个人在一个车里,在路上还在欺骗她。”

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李女士,没有怀疑,反而对骗子男友的举动感动不已。为了不让定远的民警发现自己诈骗的事实,4名嫌疑人还以男友的口吻反复叮嘱李女士,不要提他们,也不要提投资平台的事。到公安机关不能讲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就讲是做装潢生意,不小心把钱打错了。

于是,李女士来到定远县公安局,按照诈骗嫌疑人的要求,向民警报了案。

王祥兵表示,直到警方把四个诈骗嫌疑人抓获的时候,跟李女士说这四个人就是诈骗她钱的人,她还是不相信,等警方把聊天记录和资金流水搞给她看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被骗了。

警方随后也对卖卡的杨某和中间人刘某进行调查,并将两人抓获。

祝显峰说,杨某就跟他们讲,他是通过挂卡的形式,把银行卡包括开通网银,卖给其他人,其实他也知道,别人是用这个卡诈骗的。

原来,杨某和刘某知道网上有些人购买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他们在将卡卖出去后,故意留下了短信提醒。李女士将45万多钱款打到杨某卡里是,他立即收到了信息。发现卡里有了40多万之后,他立马就打电话把这个卡挂失,然后重新去补办,把这个钱取了出来。

目前,警方已经刑拘了6名嫌疑人,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安徽经视

美女主播与"男"富豪热恋为何被骗21万?

美女主播与男富豪热恋一年被骗21多万元,被骗后才知“男富豪”实为女扮男装的家庭主妇。近日,经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芳有期徒刑4年2月并处罚金4万元。

2015年4月份,女扮男装的郑芳在某平台认识女主播杨某。在聊天过程中,郑芳不仅把自己塑造成离异的香港“富豪” 欧阳郑元,还把自己介绍成某平台里的著名主播,可以帮杨某提高人气,加上郑芳出手阔绰,几乎每天在杨某的平台里充值几百至几千元不等,深得杨某的欢心。

一段时间后,两人便以男女朋友关系谈起恋爱。再过几天,郑芳便跟杨某说是自己生日,让杨某发个生日慰问金,杨某便用余额宝给郑芳转了1314元,但这仅仅是个开始,在郑芳与杨某的聊天记录里发现,郑芳身兼欧阳郑元本人、欧阳郑元的妹妹、欧阳郑元的妈妈、欧阳郑元的朋友以生日、生病、合伙做生意、恋爱保证金等理由骗取杨某21多万元,但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与杨某见面。

直到2016年3月份实在没办法推脱时才将杨某的微信拉黑,此时杨某向警方求助,经侦查破案发现,与杨某热恋的男富豪竟是一名女扮男装的家庭主妇。郑芳于2016年12月28日被公安部门将抓住。

本来想钓个金龟婿,结果是只母大虫,虚拟网络骗子太多,还是多长点心吧。

他刻意隐瞒自己结婚了,我要他给五万分手费过分不?

如果是你们协商一致,他同意补偿你也是正常的,五万元不多,不能补偿你的损失

杨某通过qq与一女子相恋被骗8000元,报案应准备什么材料

杨某通过qq与一女子相恋被骗8000元,报案应准备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及相关视听资料等相关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扩展资料:

发言请谨慎,微信QQ聊天记录将成有效法律证据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7月18日出台《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认证规程》。

规程参考已经颁布施行的电子签名法以及尚在审议过程中的“电子商务法”,结合实践中出现较多的证据类型,将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限定为短信、电子邮件、QQ、微信、支付宝或其他具备通讯、支付功能的互联网软件所产生的,能够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信息。

由于电子证据存在技术含量高、易伪造篡改等特点,这也是电子交易数据为何难被直接作为证据获法院采信的重要原因。

对此南沙区人民法院出台了规程破解电子证据认定难问题。如规程关于微信证据的举证要素,包括:

要在终端设备上演示通过账户登录,以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真实性;

展示聊天双方个人信息界面,如微信号、手机号等具有身份指向性内容;

出示完整聊天记录,将双方各自客户端完整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完整性和真实性等。

通过出台规程,有利于破解电子数据证据举证、认证难问题,当事人省去了公证电子证据的环节,法院核实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而不再需要当事人跑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发言请谨慎,微信QQ聊天记录将成有效法律证据

微信视频号入口有好友头像是怎么回事?

遇到以上这些情况不要慌

有方法

但首先要提醒的是

千万别做以下两件事

#案例一#

“他欠我钱是事实,我自己写张借条去起诉!”

去年7月,候某通过微信向杨某借了1.5万元,两人在微信中约定了利息和借款期限,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交付了借款。因借款到期后,候某并未归还,杨某于是起诉到长兴法院,要求候某还钱。

害怕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不足以证明借款事实,杨某于是自己冒用候某的名义书写了一份借条,作为证据提交法院。最终杨某因伪造证据,妨碍诉讼受到惩戒。

#案例二#

“转账记录找不到了,就对法院说是现金交付吧!”

今年4月,冯某拿着一张10万元的借条向长兴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借给朋友王某10万元用于经营所需,但多次催讨都没要回,请求法院判决王某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

立案时,冯某在《民间借贷案件事实申报与承诺书》上载明“以现金形式交付10万元”“王某未归还过借款本金”等。案件立案受理后,法官询问了冯某现金的来源。冯某却当即表示不是现金交易,是通过微信转账形式,但微信转账记录已经丢失,怕官司出现问题,所以干脆就说是现金交付的。

在法官释明虚假陈述、虚增债务的法律后果后,冯某坦白自己实际通过微信转账形式只向王某转了6.6万元,且王某已归还1.15万元。最终冯某因虚增债务、虚假陈述,破坏诚信诉讼原则受到惩戒。

法官说法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电子证据早已从原先审判实践中的“边角料”变成现在的“主角”。微信聊天记录、支付软件的转账记录也已成为名正言顺的电子证据。

以上两个案例中的原告,本可以合理使用电子证据进行诉讼,却因害怕证据不充分而自作聪明,擅自伪造证据、虚假陈述。尽管,他们认为自己只是“换个说法”“换种形式”,并没有捏造借贷的事实,但诉讼非儿戏,法庭之上容不得虚妄,司法权威也不容挑战。

用聊天记录当证据对方改了微信号怎么证明他是他?

值得注意的是,微信作为证据使用的前提是需要证明微信号是对方使用的。以前微信号无法更改,可以有效锁定对方的身份信息。但现在,微信号可以更改了,如果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可能会在庭审之前修改自己的微信号,并对借款事实进行否认,这样就很可能导致当事人起诉时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与实际的微信号无法对应。

为避免以上法律风险发生,建议:

1、在民间借贷往来中,尽量通过签字、盖章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只有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要借机向对方索要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卡、手机号码等可以证明对方真实身份的信息。2、对于已经绑定过手机号码的微信号,可以通过验证绑定的手机号码确认该微信是否为其本人使用。手机号码采用实名制,在微信的添加用户框内输入该手机号,搜索结果会出现该微信用户,即使用户更改过微信号,也会出现相同的搜索结果。可对全过程进行录屏。3、翻阅聊天记录,查看双方之前的聊天记录能否固定案件事实。如果不能固定案件事实,可以通过微信聊天或者电话录音等方式再次确认借款事实的存在。4、若微信号已经修改,并且对方也不承认,且聊天记录内容又无法锁定对方身份,此时可以申请法院致函第三方机构即腾讯公司,或者由律师持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调查微信用户的实名认证信息。

  • 评论列表:
  •  余安闻呓
     发布于 2022-06-28 20:41:58  回复该评论
  • 发现了这个车辆,还有四名嫌疑人。”祝显峰表示,当初抓获这四个人之后,简单的进行询问,四个人也承认了自己是诈骗犯,而且骗的就是那个女的。杀猪盘式的诈骗:先谈恋爱后骗钱四名嫌疑人的交代,证实了警方的怀
  •  弦久倾酏
     发布于 2022-06-28 18:47:48  回复该评论
  • 出台《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认证规程》。规程参考已经颁布施行的电子签名法以及尚在审议过程中的“电子商务法”,结合实践中出现较多的证据类型,将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限定为短信、电子邮件、QQ、微信、支付宝或其他具备通讯、支付功能的互联网软件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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