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黑联盟

网页木马,木马程序,渗透测试,信息泄露,网络嗅探

女子出轨5年男子怒发聊天记录(出轨被发了聊天记录)

本文目录一览:

妻子出轨后丈夫公开妻子出轨聊天记录致使妻子跳楼自杀丈夫需负法律责任吗?

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妻子出轨其他人,丈夫将妻子和其他人的聊天记录公开,这一行为,从客观上来看虽然侵犯了妻子的隐私权,但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并不会必然导致行为人去自杀,即丈夫的先前行为并没有产生任何义务。妻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能够自己在主观上辨认自己的行为,并且可以预见自己所实施的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妻子自己去自杀,这属于一种自陷风险的行为,其他人无需对她的这一行为负责。另外,在法律上,产生作为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

1、法律的明文规定。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之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之一,这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在纯正不作为中,其作为义务都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

2、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从事某项工作的人,其职务或业务本身要求他负有某种作为的义务。例如,游泳场的救生员有抢救落水人的义务,值班医生有救治病人的义务,保育员有保护幼儿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等等。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上能够引起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法律行为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合同行为

4、、先行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是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致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权利处于危险状态,而产生的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

因此判断是否违法吗,要看的是这个行为在客观是否有可能引发危害结果,如果一个行为不能产生危害结果,那他就不能构成犯罪。

发现妻子出轨后,丈夫气急败坏找情人,随后的举动为何让网友大喊毁三观?

看到这样的事件,确实第一时间又想到刷新了网友的认知,那么是什么事情让网友大喊毁三观呢?查询了相关的报道,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案发前一天晚上,刘小生妻子小颖(化名)的反常举动说起。“那天她进浴室洗澡都要拿着手机,平时根本不会这样。我觉得奇怪,一把夺过手机,结果就看到那些信息。”信息是一名叫李生的男子发过来的。翻看他们的聊天记录,露骨的言语让刘小生瞬间懵了,显然妻子与他人有了婚外情。刘小生怒火中烧,与妻子吵了一架。谁料第二天,妻子的手机又收到李生的信息,刘小生已然怒不可遏。 

“必须给他个教训。”刘小生心想,可问题是怎么把人约出来?盛怒之下,他想出一计,刘小生模仿妻子的语气给李生发了短信:“我想见你了,能见面吗?”果然成功约到李生第二天见面。

随后刘小生又将此事告诉了哥哥刘大生(化名),刘大生也为弟弟的遭遇感到不忿,便随刘小生一同前往,准备给这个插足弟弟婚姻的第三者一个教训。刘小生没见过李生,只看到过手机上模糊的微信头像,他怕认错人,于是把妻子小颖也带上了。

话说另一边,李生收到信息后,一点没怀疑,第二天喜滋滋地就出了门。李生和小颖在工作中认识,一来二去,就发展出了婚外情,之前也曾偷偷约会过。到了小颖指定的地点后,李生等来的却是两个大男人。此时刘小生已经通过小颖确定了李生的身份,他和哥哥上前对着李生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李生知道来的是小颖的丈夫,自知理亏。

出了气后,刘小生拿着李生的手机,分别给李生的妻子、父亲、表哥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李生出轨小颖的事情,要他们家“赔钱”20万。说到愤慨时,刘小生还说出“给了钱,可以把小颖领走”的气话。

李生家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后来经过李生表哥协调,双方达成一致,“赔偿”刘小生5万元。李生的亲戚朋友凑足了钱,由李生转账给了刘小生。刘小生对着李生又一通威胁后,放其离开。至于“让李生把小颖领走”的气话自然也没人当真。

李生离开后就报了警,当天民警将刘小生抓获,刘大生于次日到案。到案后,刘小生将5万块钱退给了李生。

看到这里,确实也是十分的毁三观,因为像婚内出轨的其实也是不少见的,但是像这样把第三者骗出来索赔的,倒也是第一次见,不过最终的结果是刘氏兄弟两人因为敲诈勒索被判处,而小颖和李生也因出轨闹的沸沸扬扬,无脸面对自家的公婆,妻儿。

总的来说,像婚内出轨对两个家庭的伤害是非常的大的,不仅仅是家人,最主要还是孩子,孩子是家庭的重心,如果因为大人的事情导致孩子在校被其他同学闲言闲语的,相信作为家长才是最为愧疚的吧。

曝光网红女友出轨男子被行拘,整件事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由此看出,出轨不仅仅涉及到道德,它是违反婚姻法的。

而且出轨也包括各种不利后果。

后果一: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后果二:受害方可要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后果四:有可能构成重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 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所以出轨若还一夫妻名义同居的,有可能构成重婚。但该法规2013-1-18已经被id408507法规废止。所以,是否构成重婚,又存在争议了。有可能更倾向于不构成重婚。

  • 评论列表:
  •  蓝殇花桑
     发布于 2022-06-29 16:32:48  回复该评论
  • 前也曾偷偷约会过。到了小颖指定的地点后,李生等来的却是两个大男人。此时刘小生已经通过小颖确定了李生的身份,他和哥哥上前对着李生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李生知道来的是小颖的丈夫,自知理亏。出了气后,刘小生拿着李生的手机,分别给李生的妻子、

发表评论:

Powered By

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