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武汉大学聊天记录什么梗
- 2、中央美院确诊新冠教师辟谣“出轨”,流调报告是如何流出去的?
- 3、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认定证据吗?
- 4、这是出轨聊天记录
- 5、“又咬又啃”女大学生遭副教授猥亵,聊天记录曝光,为何看完让人不淡定了?
- 6、出轨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可以作为证据吗
武汉大学聊天记录什么梗
武汉大学聊天记录什么梗如下
据了解,自2019年起,武汉大学某实验中学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副教授王某某就开始利用伪造的假冒身份,多次在武汉大学中的图书室等地搭讪本校女生,索要添加女学生的社交聊天账号。
为了提高搭讪索要聊天账号的成功率,杨某莫称自己是医学院的博士后或教师,并且有着留洋的经,希望那些想要出国或者有其他想法的女生能够中套。
据网友曝光,杨某某经常骚扰女生,与女生聊天时经常暗示自己没有女朋友,就算女生有男朋友了直接进行“表白”,而且有时候聊天内容已经“越界”。
中央美院确诊新冠教师辟谣“出轨”,流调报告是如何流出去的?
在中央美院教授马浚诚的“谣言事件”中,很多网友都在关注“流调报告”到底是怎么传出去的,其实流调报告就是从警方手里穿出去的,只不过这是正常且合法的传播行为,因为马浚诚教授已经确诊了,所以警方必须要将马浚诚教授的行程公布出来,相关人员也要及时到疫情防控点去做核酸检测,这也是我们目前排除感染者的最佳办法。
首先,马浚诚教授当时是受到了海南省一家公司的盛情邀请,前往海南省给这家公司指导工作,并给出自己的专业意见,通行的其实还有马浚诚教授的男性同事,而且海南省这家公司还给马浚诚教授及其同事,一同购买了飞往海南省的头等舱机票,马浚诚教授在此期间,因为伤痛的缘故独自去了按摩店,结果就因为“海南”、“头等舱”、“按摩店”这几个关键词,就被人造谣成“带着小三去度假”。
其次,马浚诚教授得知此事以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并说明此事,大家这才知道自己吃到了“假瓜”,但是对马浚诚教授的伤害已经造成了,而马浚诚教授还因为感染了新冠,而在医院里接受治疗,不成想治疗期间却被人造谣了,网友们都纷纷表示,造谣者必须要严惩,但是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造谣者被找到并处罚的可能性并不大。
最后来说说网友们最关心的流调报告,由于本次疫情时德尔塔毒株引起的,而德尔塔毒株的显著特征就是“无症状”,所以很多无症状感染者,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病毒传播出去了,而马浚诚教授就是属于这种情况,所以警方必须要得到马浚诚教授的行程,并且将其公开,好让跟马浚诚教授有过接触的人,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认定证据吗?
我可以很负责地告诉你:聊天记录虽然说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但是认定起来很难。话又说回来了,要这个婚外情的证据不就是为了想离婚吗,不一定说指着这个才能离婚,还有很多的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离婚啊,也没有说婚外情属实了,你就能多分财产什么的。接下来我会根据办案经验及司法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您一一解答释疑。
首先,你要问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出轨证据,我的答案是肯定能。这个证据就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是可以第一次起诉就可以判决离婚的,无论对方是否同意。但是这个聊天记录认定出轨很难,作为视听资料等证据,要符合证据形式,其中就要包括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言外之意必须要合法方式取得,非法方式取得的一律无效,还有具备客观性,并不是主观认知范围内的,还要具备关联性,能从这个证据中得出这个人百分百出轨了。这三个要素只有全部具备,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其次,你提问的这个东西,不就是为了要离婚吗,离婚的话不一定非得有这个证据呀,只要符合法定的感情破裂的证据,都是可以第一次判决离婚的,比如家暴,长期赌博屡教不改,吸毒等,最常用的就是分居满两年,只要分居满两年,一次判离。即便没有上述的证据,第一次不能离,你也可以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这一次,无论如何,法院都会判决离婚的。
最后,有的人有一种误解,说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多分财产,这完全就是错误的,婚姻法压根就对出轨没有这方面的惩罚。出轨毕竟是道德领域问题,你只能说这人没道德,要想依据法律使其少分财产,是不可能的。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是需要平均分割的,这点一定要注意。
欢迎大家评论留言互动,有问题的及时提问,我会一一回复,点点关注点点赞,谢谢大家的支持,大家生活愉快。
这是出轨聊天记录
你好,首先你要明白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很多人都会在上面任意发泄,但是现实中他依然显得很正常的。不知道你所说的聊天记录有多“出轨”,先不要摊牌,你先反思一下自己在平日中是否有冷落老公的地方,比如他有事情想找你倾诉你没怎么搭理或者他有烦恼无处诉,这些都能迫使他到网络上找人倾诉,时间久了就变成了“知己”,慢慢的超越界限,那你就要多注重些细节,了解一下他的思想动态,然后再对症下药!千万别急于质问他,否则他每次及时清理聊天记录,但精神仍然出轨岂不是越来越严重啊!
“又咬又啃”女大学生遭副教授猥亵,聊天记录曝光,为何看完让人不淡定了?
福建商学院副教授王某恩相约女学生“敢敢”(化名)前往连江县潘渡乡河滩钓鱼,期间强行对女学生做出不法侵害。根据女生事后所说,当时自己强行抵抗,才没有让对方得逞!在此之后副教授王某恩还一直发信息骚扰她,因为女生是从农村出生,这才被王某恩盯上了!
2020年11月3日,福建商学院针对“该校大一女生举报遭副教授王某恩猥亵”一事,作出通告:已停止王某恩相关教学、教育工作,联同警方对此事进行调查!
网友“敢敢要发声”在网络爆料:2019年11月10日,王某恩单独与学生敢敢相约到连江县潘渡乡河滩钓鱼。当时自己是在大一期间招学校副教授王某恩诱骗至此地遭强行猥亵,因自己极力抵抗,所以才没有让对方行为得逞!
因为该副教授知道她是农村出身,所以事后还没罢休,一直在骚扰她!重点就是女生向学校提出举报之后,竟然被转学了!截至目前,校方对于该问题没有做出明确回复。
聊天记录曝光,网友不淡定!
11月2日,女生在网络曝光该副教授与其聊天记录后,大家开始不淡定了!因为聊天记录实在露骨,难以相信这是一名副教授对自己学生所说之言。
除去言语挑逗之外,对方还经常在聊天记录当中给他发送“别样图片”。这些图片实在是过于“yellow”,不好展示!
直到去年12月份,女生学完、考完王某恩的课程之后,便开始收集相关证据!两人的交流也一直持续到今年的三月份,在此之后,女生才鼓足勇气向省教育厅进行举报,面向公众披露该事件。
今年四月份,两人通过中间人签订相关《谅解协议》,王某恩赔偿13.5万元,但是女生认为赔偿和惩罚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她之前还退还了部分赔偿款,但是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而对于自己转校,学校给出的回复是:因为女生学习较为吃力、出现了厌学心理,结合她自身的情况才对其作出转学处理。
然而,此后半年的时间,女生一直在争取让学校更正此转校原因,同时想让副教授得到应有的惩罚,可最终还是个人力量太小,无济于事。
此后半年,敢敢一直在争取对王某恩的惩罚并让学校更改其转学真正原因。
不得不说,王某恩的如此做法真的是有违教师道德标准!被法律所不允许。看来大家所说的“高校就是一个小社会”真的是一点都没错!
无论如何?值得肯定的就是女生敢勇敢发声,这一点做的确实漂亮,面对不法侵害,一定要及时的寻求正当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选择妥协,不然受到伤害更深的还是自己。
出轨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可以作为证据吗
您好,是不是所有的微信聊天记录都可以做一份证据保全公证?其实也未必。做类似公证有个前提条件是:必须是本人的手机,本人的微信账号。如果申请人独自一人拿着对方的手机过来,要求公证对方出轨聊天记录、照片等,公证员肯定会拒绝。
那么微信聊天记录这样的公证上法庭有用吗?
一、真的起诉离婚,这样的聊天记录能证明一方出轨吗?
公证过的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明力比没公证过的更强吗?不管聊天记录有没有公证过,只凭一份证据认定夫妻一方是否出轨的时候非常少,这通常是一个综合判断的过程。一份微信记录在法庭上出示后,法庭通常会听取证据相对方的质证意见。如果对方对这份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认可,内容也认可,那是可以作为认定其出轨的证据;但如果对方提出异议,认为公证是单方做的,未经本人同意;或者聊天的不是本人;又或者虽然承认聊天的是本人,但提出他的种种陈述是为了维系婚姻,事实上并无出轨行为,那么法庭通常还要结合其他证据,比如捉奸的报警记录、相关的证人证言或是亲子鉴定结论,来判断一方是否出轨。公证过的微信聊天记录和没有公证过的记录,证明效力上是差不多的。
二、举证对方微信聊天记录会不会侵犯了另一半的隐私吗?
隐私权不是一种绝对权利,而是一种相对权利。当隐私权与其他权利体现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出于权利平衡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应先确定哪种权利需优先得到保护。当夫妻一方有理由相信,基于夫妻关系而产生的配偶权受到侵犯时,在维权这样特定的时间阶段,法律应保障配偶正当的举证权利。但要注意不能为了曝光对方的不忠诚行为,而将这份公证书晒至网上。否则如果公证的微信聊天记录失实,则可能构成对配偶名誉权的侵犯,即便微信聊天内容是真实的,也有可能侵犯到配偶隐私。
三、qq聊天、微博、微信等作为电子证据的一种,具有无形性、易破坏性、多样性、高科技性等特征,存在着许多先天不足,证明力较弱。除非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