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微信聊天内容和照片打官司能不能作为证据?
- 2、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法庭证据,是不是有问题?
- 3、欠钱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
- 4、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在淘宝交易纠纷中做证据吗,微信可以证明是他本人?
- 5、产生经济纠纷,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 6、对方拖欠货款,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这种情况该如何起诉对方?
微信聊天内容和照片打官司能不能作为证据?
微信聊天内容和照片在经过相关机构查证属实后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微信聊天内容和照片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在经过查证属实后,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章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证据的种类包括以下 八种: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扩展资料: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案例:
满足条件的微信聊天记录可成为定案证据——易洪刚诉冯雪赠与合同纠纷案。案例要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中的电子数据。
根据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要求,微信聊天记录在审判实践中作为定案证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微信聊天记录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非实名制微信注册时,应当确定微信聊天的双方为本案当事人;确定微信聊天时间在涉案事实的时间段内;微信聊天的内容不能含糊不清,且具有相对完整性,能够反映当事人想要证明的事实。
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法庭证据,是不是有问题?
合规的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法庭证据的。
为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已经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第一条规定: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1、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4、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以数字化形式记载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不属于电子数据。确有必要的,对相关证据的收集、提取、移送、审查,可以参照适用本规定。
《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这就是说,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这也是首次将微薄、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列入证据范围。
扩展资料:
微信可以作为证据的情况:
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
首先,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微信聊天记录应当在当事人进行的民事活动中形成,其内容可以被对方知晓,且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复制再现。
其次,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微信聊天记录的内容本身要和案件事实相关。
第三,微信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律师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一种新兴证据,其作为证据收集应当不同于普通证据的收集。不论是当事人提供,还是人民法院主动收集,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此外,我国法律对证据种类实行有限列举的方式,因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网上聊天是以虚拟身份进行,该份证据不能认定其就是被告本人的聊天记录。
另外,因电子数据的易编辑修改性,两人的聊天很大部分也属于私聊,很难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找律师网的律师认为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种类的一种,但是其证据效力较低。原因在于:微信聊天属于虚拟内容,取证方式较难,且难以证明微信昵称就是你要起诉的当事人本人。
因此,微信聊天记录在提交法院的时候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可以根据具体案件在法律猫律师的协助下及时有效的收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欠钱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
欠钱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起诉,但是必须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微信用户是双方,还应该保证微信记录的完整性,如果微信证据只有截屏、那么这个证据链就是不完整的,可能导致断章取义,法院一般是不会采纳的。一旦发生资金交易,必须保留微信记录的原始记录,转账记录、重要谈话等应予以保存,不要随意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扩展资料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
201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媒工具,由于其功能的多样性、使用人数的广泛性,广受大众喜爱。微信聊天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类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在淘宝交易纠纷中做证据吗,微信可以证明是他本人?
你好
微信聊天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如果你们的对话没有经过修改 剪辑
能证明你对话的那个人就是他 就是他本人,就可以 就能采纳
产生经济纠纷,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做证据使用。
依据:201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畴。
但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要能确定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二是微信证据的完整性。此条件关涉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微信内容要能够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
对方拖欠货款,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这种情况该如何起诉对方?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的话,只能和对方协商先还一部分,在协商的过程中收集证据,比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人证并且让对方补写欠条等;
2、同时也可以让对方先给一部分或者分期还款,如果一点都不给的话,那么只能去法院起诉或者找催收平台帮忙催收。
费雯丽在晚年之所以会成为疯女人,一个原因是因为她是一名好演员,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她嫁给了奥利弗。但是她也曾经说过如果给她重新做选择的话,这两件事情仍然会是她愿意去做的事情。
费雯丽她真的是一名好演员,对于每一部影片里的角色,她都会尽最大的努力去拍摄。像乱世佳人这部电影,她花费了极大的精力去拍摄,尽管这部电影最终以她获得奥斯卡的奖项作为她付出努力的肯定,但是她为塑造这个角色在幕后所付出的努力,远远不是常人所能想象的。
尽管在这部影片之后,她希望拍摄一些较为轻松的角色,避免像上一部影片一样,耗费太多的精力,但是身为专业演员的素养以及她对演艺事业的热爱,她又一次完全的投入到这个剧本中。尽管魂断蓝桥这个剧本的故事非常简单,但是她却将主角塑造的非常让人怜惜。正是为了更好的塑造这些角色,她一遍一遍的翻看剧本,也不断的把自己的情绪情绪带入到故事的主人公身上,而这些带有悲剧性质的主人公使得她的精神久久不能脱离出。就像很多优秀的演员一样,这些角色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