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青岛灭门案”始末:租客全家犯案,6小时内杀害房东一家4口,后来怎样?
- 2、出租房里有人自杀了,房东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或是房东是否有权让租房者赔钱?
- 3、江苏苏州二房客与尸体一起生活两个月却不知情,这背后到底有何隐情?
“青岛灭门案”始末:租客全家犯案,6小时内杀害房东一家4口,后来怎样?
前言
只身来到外地,必然会选择租房。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都希望遇到靠谱的人。房东给合适的价格,房客不拖欠房租。
但现实生活中并非每个人都如意,有时会遇到不靠谱的房东或房客,对此选择的做法基本是“好聚好散”,但不乏有人走极端,甚至闹出人命。
来了新租客
在2017年的10月份,因为纪光家有套空房子,闲着也是闲着,便拿来出租。这时正巧遇到了来青岛打工的李忠吉一家,见为人面向不错,纪光便把房子租了出去。租给李忠吉的房子一个月不到1500元,加上一年的押金1000元,一共是18000元。
见他们初来乍到,纪光也没有太难为他们,虽然只交了1000元的押金,但还是让他们住了进去。纪光相信他们在青岛挣了钱后便会补上,还借给了他们740元。
房租迟迟不交
可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李忠吉一家却迟迟没有交房租的意思,而且借给他们的钱也没有还。
于是,纪光和妻子蒋希时不时地来李忠吉这儿,让他们还钱交租。古言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可李忠吉非但没有交钱的意思,还在心里谋划着一桩惨案。
计划杀人
李忠吉对纪光一家有了杀意,于是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家人,这其中包含着自己的妻子李晨华,养父母李忠植和金善今。本以为会有所纰漏,没想到的是大家一致同意了这个计划。
6小时杀人
在2017年的11月14的晚上6点左右,李忠吉以电视机坏了为由骗纪光来到家中修理,准时赴约的纪光不知道这是圈套,带好了工具走进了门。刚进屋的纪光就被李忠吉一家人绑了起来。
接着他们又用相同的手段骗来了纪光的老婆蒋希,被绑着的蒋希拼了命的反抗,为防止别人听到声音,捂住了她的口鼻,可是这一捂,蒋希直接没了气息。
晚上9点左右,纪光8岁的孩子也没能逃过他们的魔爪,孩子在被抓到后,拼了命地喊叫、求助。可李忠植却无一丝情绪波动,残忍地杀害了他。
最后便是纪光的女儿纪雪,孩子在李忠吉敲门时打开了门,却掉进了深渊。他们不仅把纪雪杀害还侵犯了这个16岁的姑娘。
缉拿归案
6个小时的杀戮终于结束,隔天纪光的母亲联系不到家人便让离纪光家比较近的婶婶过去看一下。二话不说的婶婶便前去纪光家,怎么敲门都没人应答,觉得处理事便立刻打电话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火速赶往了现场,打开门后发现了死去的纪雪。经过调查,随后又赶到了李忠吉的住处,却没有见到李忠吉一家,看到的只是纪光一家三口的尸体。
确认了证据,警方开始对李忠吉一家进行抓捕,而这会儿的李忠吉已经全家到了北京,可是天网恢恢,在16日终于被缉拿归案。
经法院依法判决,李忠吉一家被判处死刑。
小结
房租纠纷事件屡见不鲜,有讨价还价的房东,也存在着拖租金不按时交的房客。本质上租房讲究的就是你情我愿,和气生财。李忠吉一家非但不给房租,还杀害了房东,无论彼此间存在着什么矛盾,李忠吉一家都没有随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
回过头看本案,最令人毛骨悚然的一点,是全家人同意杀人计划的那一刻,一家人之中没有一个有道德的正常人,不知是该讽刺还是该害怕。
出租房里有人自杀了,房东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或是房东是否有权让租房者赔钱?
出租房内租客自杀,如果是租客个人原因,且房东尽到了管理责任,则房东不负法律责任。但是,如果租客没有损坏房东自有物品,房东也无权向租客要求赔偿。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房东违反出租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证件人员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规定予以处罚。明知有犯罪行为的人而为其提供出租房屋,助其逃避或为其作假证的出租人,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违法出租房屋可能构成犯罪共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依照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根据过失大小或原因按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房东与房客在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签合同要认识到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房东与房客订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作为房客应查实房屋权,以下房屋不得出租:未取得产权或经营管理权的;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合同法》第222条规定,承租人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责任。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租房
江苏苏州二房客与尸体一起生活两个月却不知情,这背后到底有何隐情?
事实上,房客已经死了很长一段时间,一直藏在柜子里。第二个房客在这里住了两个月,不知道橱柜里有一具尸体。
苏州发生了一起可怕的谋杀案。房东王把房子租给了方(女),但方无故失去了三个月的联系,没有带走任何东西。房东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事,于是报警了。后来发现郭已经被杀了三个月。在此期间,王房东也把房子租给了第二个房客,第二个房客曾闻到一股怪味,但误以为是下水道的味道,所以他不在乎。直到警方核实方才被他的情人杀死。
据新闻媒体报道,苏州一名房客带着尸体住了两个月,但他并不知道。据新闻媒体报道,这条消息引起了很多关注。根据相关法医鉴定和警方的报告,藏匿在出租房屋内的死者应该是房屋的前租户。他非但没有杀死他,反而躲在出租房里,而且嫌犯已经逃走并被警方控制。他被发现的原因是,房东催促房客支付租金,但他一直没有露面,所以房东记得报告这件事。如果房东不报案,他可能会躲得更久。
事实上,房客在改造后的房子里住了两个月。虽然她在居住期间闻到了房子里的异味,但她认为房间里发霉了,或者是污水,所以她没有注意。事实上,房客租房间时,方的物品都在壁橱里,所以她从未未经允许打开过。后来,警方调查后,发现方的尸体藏在壁橱里。后来,经过警方的层层调查,方被他的情人王杀死。他们的关系中有矛盾和纠纷,所以王会从彼此开始。
根据房东王的描述,死者方是一名KTV工作人员。因为他的工作不太稳定,有一些租金拖欠,租金三个月前就到期了,但王房东多次无法联系。王房东认为死者方是故意躲藏自己,所以他不在乎,过了很长时间,我把房子租给了两个房客。第二个住户入住后,他曾觉得房子里有一股“异味”,但由于下水道通常有点堵塞,第二个住户觉得这是下水道问题。至于橱柜里属于方的东西,第二个房客从未打开过,然后就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