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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聊天记录为证据(聊天记录证据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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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qq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QQ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

首先,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QQ聊天记录应当在当事人进行的民事活动中形成,其内容可以被对方知晓,且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复制再现。

其次,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QQ聊天记录的内容本身要和案件事实相关。

第三,QQ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律师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QQ聊天记录作为一种新兴证据,其作为证据收集应当不同于普通证据的收集。不论是当事人提供,还是人民法院主动收集,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此外,我国法律对证据种类实行有限列举的方式,因此,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网上聊天是以虚拟身份进行,该份证据不能认定其就是被告本人的聊天记录。另外,因电子数据的易编辑修改性,两人的聊天很大部分也属于私聊,很难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找律师网的律师认为qq聊天记录属于证据种类的一种,但是其证据效力较低。原因在于:qq聊天属于虚拟内容,取证方式较难,且难以证明qq昵称就是你要起诉的当事人本人,因此,qq聊天记录在提交法院的时候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可以根据具体案件在法律猫律师的协助下及时有效的收集。

qq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QQ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出轨的证据吗?

QQ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出轨的 证据 吗? 第一,从立法的技术上看,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 证人 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电子数据是本次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证据类型,电子数据可以归结为以电子、电磁、光学等形式储存在计算机中的信息,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资料。QQ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形式证据,经查证属实后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法律证据。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制作经过。”可见,QQ聊天记录的证据能力是没有问题的,可以作为法律证据证明案件事实。 第二,从立法的本意来看,《民事诉讼法》明确将电子数据纳入证据目录中,但不能穷尽证据的各个方面。这一规定意味着包括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甚至是微博私信等电子数据都有可能作为法律证据呈堂。QQ聊天记录虽然大多数是以虚拟身份进行,而且聊天记录也有虚拟内容,但从证据学的角度分析,QQ聊天记录作为 诉讼 证据使用,应满足以下三大要件:①、QQ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能证明案件事实真相;②、QQ聊天记录和案件事实必须具有一定的关联性;③、QQ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由当事人按法定的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和 律师 按法定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第三、从立法的实践来看,现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和商事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因网络纠纷引起的 民事纠纷 不断增加。电子数据这一高科技电子介质为载体的证据形式随之必然进入司法领域,对我国现有的证据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案中,原告李某提供了大量的被告王某QQ聊天记录,用以证明被告出轨,且能证明QQ昵称是被告本人,同时还有被告立下的 保证书 相互印证,形成了充分的、完整的证据链,因此可以证明被告出轨的相关事实,因此立法实践中QQ聊天记录能够成为法律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相关事实。 在新修订的法律中,在庭审中电子数据是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对方进行出轨的,而qq聊天记录是电子数据,但是必须证明这个qq号和聊天记录是属于对方账户以及对方所进行的聊天记录,否则光凭一张截图是证明不了对方有出轨的事实,还是需要证明账户的真实身份和截图的可信度。

QQ聊天记录能否有法律效力?

QQ聊天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目前经常碰到的电子证据主要有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等形式。相对于其他证据,电子证据具有高科技性和无形性、内容的易破坏性和不安全性、多媒体性和复合性、易保存性和传输快捷性以及反复重现性。

网络聊天是随网络技术的发展出现的一种及时双向沟通的通信方式,主要有两种:聊天室聊天和QQ聊天。聊天室聊天是通过网站上开设的聊天室进行“一人对多人”的公聊,而QQ聊天是指“一对一”的私聊。

在收集网络聊天证据时要收集三类证据:一是聊天内容证据,包括聊天对话的内容,也包括聊天者简单的个人信息;第二类是系统环境证据;第三类是附属信息证据,如IP地址、所借助的服务器、上网账号、信息传递的路径等。

电子证据认证的标准包括三点: 相关性标准、真实性标准和合法性标准。电子证据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予以运用,也不排除作为间接证据运用。

QQ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QQ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需要确定证明的内容。

在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时候需要满足证据的”三性“:

(一)关联性

关联性是证据审查首要任务,与案件待证事实无任何联系的材料,可以直接排除而无需再审查其合法性与真实性。

(二)合法性

合法性关系到某一证据能否成为定案的资格,即证据有无证据能力。它包括取得证据的主体合法,证据的形成符合法定程序,证据的形式符合法定要求,证据取得内容符合法定要求和证据运用符合法律规定。

(三)真实性

真实的证据能最大限度地使案件事实还原为客观事实。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能够成为定案依据的本质要求,它要求证据从内容到形式都是真实的,其内容要反映客观事实,其形式能被人们所认识,因此,对单一证据进行真实性审查是综合认定证据的基础。由于证据的真实是人们事后收集、汇总、推理而得出的真实,它与客观真实可能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对证据必须严格审查,甄别其真实性。、

  • 评论列表:
  •  离鸢吝吻
     发布于 2022-11-28 12:50:58  回复该评论
  • 第一,从立法的技术上看,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 证人 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
  •  痴妓二囍
     发布于 2022-11-28 04:07:46  回复该评论
  • 作为证据吗QQ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需要确定证明的内容。在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时候需要满足证据的”三性“:(一)关联性关联性是证据审查首要任务,与案件待证事实无任何联系的材料,可以直接排除而无需再审
  •  澄萌音梦
     发布于 2022-11-28 13:43:26  回复该评论
  • 路径等。电子证据认证的标准包括三点: 相关性标准、真实性标准和合法性标准。电子证据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予以运用,也不排除作为间接证据运用。QQ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QQ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需要确定证明的内容。在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时候需要满
  •  末屿萌懂
     发布于 2022-11-28 04:08:09  回复该评论
  • 证据吗?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
  •  末屿萌懂
     发布于 2022-11-28 06:05:02  回复该评论
  •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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