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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截图怎么查证属实(如何识别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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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截图不算证据

聊天截图不算证据

聊天截图不算证据,债权债务纠纷在生活中时常发生,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总有的人会拒绝偿还债务,这个时候债权人是可以起诉的,但是有人说聊天截图不算证据?一起来看看。

聊天截图不算证据1

一、聊天软件截图具有证据效力吗

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认定借款事实的依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第十五条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二、电子数据判定标准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是客观或真实存在的事实。为了确保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当事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应当是原件或原物,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交原件或原物的,可以提交与原件或原物核对一致的复印件或复制品。

之所以要求向法庭提交原件或原物,是因为无论书证还是物证,其真实性均与证据载体的物理特性有关。对书证而言,复印件更易造假,更难辨别真伪,原件上文字书写印墨、书写时间等重要信息在复印件上都无法体现。

物证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完全依赖于证物自身特性,因此复制件必须要与原物核对一致。要求证人出庭作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不仅要提供原件,当事人还可申请鉴定人、勘验人到庭质证,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证据“原件”的要求。电子数据的原件是指电子数据最早被记录的.载体。

聊天截图不算证据2

聊天记录截图能作为法律证据。

1、电子数据指的是电子化技术形成的文字,数字等,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

2、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聊天记录截图需要满足下面的几种情况:

1、社交软件和短信作为证据必须保证社交软件和短信的内容是客观、真实、可靠的;

2、社交软件和短信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材料需要和案件事实有关联;

3、社交软件和短信聊天记录还必须是合法的。 法律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XXX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聊天截图不算证据3

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能否当证据?

如今,微信早已成为生活中使用率最高的通信软件,甚至成为许多法律关系的重要载体。那么微信的聊天记录是否能够成为有效证据呢?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向法院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时,常常会因为无法提供原始载体、无法证明聊天相对方身份等原因,使得微信聊天记录无法得到采信。近日,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当事人无法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法院对其不予采信。

2021年5月,马尾区某商行负责人在整理账目时,发现2017年至2018年期间,王女士曾向自己购买活鲜水产品,有5万多元的货款没有及时支付,便向王女士催讨。经多次催讨未果后,该商行将王女士起诉至马尾区法院,要求王女士支付拖欠的货款。

庭审中,为了证明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实际存在,该商行负责人向法院提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但王女士不认可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法官要求商行负责人展示微信聊天记录原件,可该负责人称,由于更换手机,原始记录已经被清理,无法提供。

近日,马尾区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因商行无法证实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认为此微信聊天记录无法采信。好在商行的负责人当时一并提交了由王女士签字确认的提货清单和收款收据,能够证明王女士欠付的货款金额。最终,法院据此支持了商行的诉讼请求,要求王女士及时偿还剩余的5万余元款项。

马尾区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根据《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那么如何让微信聊天记录成为有效的诉讼证据呢?

该人士介绍,要做好微信聊天记录备份。开庭前,提交聊天双方的微信个人信息界面,包括微信头像、昵称、微信号、地区等信息,证明聊天的对象是本案的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必须完整不间断,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或删除部分聊天记录。对提交的聊天记录应标注具体的日期及昵称,其中的图片及文档要另行打印具体的内容,语音要转化成文字,视频要用光盘等存储设备保存。

此外,当事人应使用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设备登录微信,展示双方个人信息界面验证身份,展示聊天内容证明证据真实性,对语音、视频、图片、转账信息等内容打开展示。若聊天相对方的微信号已经修改,且聊天内容又无法锁定对方身份,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前往第三方机构即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微信用户的实名认证信息。

聊天截图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聊提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当然可以作为法律证据。

那微信举例,聊提记录作为证据还可以这样用:

如果是通过微信转账、红包形式借款,并通过微信协商过还款事宜,也可以通过电子证据固话来加强证据的证明力。

电子证据固话通常可以找公证处来做,但前提是保留原始的聊天记录,而不是那几个聊天截图去公证,那样公证处是无法做出公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聊天截图算证据吗

聊天截图算证据吗

聊天截图算证据吗,债权债务纠纷在生活中时常发生,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总有的人会拒绝偿还债务,这个时候债权人是可以起诉的,在追债的时候有人就会疑惑聊天截图算证据吗?

聊天截图算证据吗1

一、聊天截屏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1、聊天软件截图是属于电子证据之一,需要提供截图原件,经过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是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的,进一步明确电子邮件、短信、微博客、网聊记录等电子数据形式可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录像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3、虽未经对方同意而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对方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但如果只有这一个单独的证据,而没有其他证据佐证,那么,这个录音证据的证明力还是有所欠缺的。因此,最好找一些其他的证据来佐证。

聊天截图算证据吗2

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能否当证据?

如今,微信早已成为生活中使用率最高的通信软件,甚至成为许多法律关系的重要载体。那么微信的聊天记录是否能够成为有效证据呢?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向法院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时,常常会因为无法提供原始载体、无法证明聊天相对方身份等原因,使得微信聊天记录无法得到采信。近日,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当事人无法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法院对其不予采信。

2021年5月,马尾区某商行负责人在整理账目时,发现2017年至2018年期间,王女士曾向自己购买活鲜水产品,有5万多元的货款没有及时支付,便向王女士催讨。经多次催讨未果后,该商行将王女士起诉至马尾区法院,要求王女士支付拖欠的货款。

庭审中,为了证明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实际存在,该商行负责人向法院提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但王女士不认可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法官要求商行负责人展示微信聊天记录原件,可该负责人称,由于更换手机,原始记录已经被清理,无法提供。

近日,马尾区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因商行无法证实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认为此微信聊天记录无法采信。好在商行的负责人当时一并提交了由王女士签字确认的提货清单和收款收据,能够证明王女士欠付的货款金额。最终,法院据此支持了商行的诉讼请求,要求王女士及时偿还剩余的5万余元款项。

马尾区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根据《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那么如何让微信聊天记录成为有效的诉讼证据呢?

该人士介绍,要做好微信聊天记录备份。开庭前,提交聊天双方的微信个人信息界面,包括微信头像、昵称、微信号、地区等信息,证明聊天的对象是本案的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必须完整不间断,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或删除部分聊天记录。对提交的聊天记录应标注具体的日期及昵称,其中的图片及文档要另行打印具体的内容,语音要转化成文字,视频要用光盘等存储设备保存。

此外,当事人应使用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设备登录微信,展示双方个人信息界面验证身份,展示聊天内容证明证据真实性,对语音、视频、图片、转账信息等内容打开展示。若聊天相对方的微信号已经修改,且聊天内容又无法锁定对方身份,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前往第三方机构即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微信用户的实名认证信息。

聊天截图算证据吗3

微信聊天截图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吗?

小明因为急事,在微信上向小芳借款5万元,承诺一个月后归还,于是小芳便向他转账5万元,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小芳并没有让小明出具借条。

一个月期满后,小明却迟迟没有归还借款,小芳在微信上与他经过多番沟通,但小明就是不归还借款,于是小芳一怒之下,其告至法院,要求小明偿还这五万块。

但是在质证期间,由于小芳的原始手机坏了,无法修复,小芳只能提供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的截图,以此来证明小明的借款,那微信截图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吗?

答案是不能,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小芳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属于电子证据,但小芳不能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手机,不能使用终端设备登陆其微信账户进行过程演示,无法证明该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因此法院驳回了小芳的诉讼请求。

截图算证据吗

截图算证据吗

截图算证据吗,生活中任何事情都讲究证据,聊天记录是我们生活中出现争议比较大的,当然为了更好的保障大家的个人权益,相关的法律也是比较完善的,以下截图算证据吗。

截图算证据吗1

可以作为证据。

律师解析:

截图能作为证据。

截图可以作为诉讼中的电视影像资料。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微信截图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截图算证据吗2

一、聊天截屏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1、聊天软件截图是属于电子证据之一,需要提供截图原件,经过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是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的,进一步明确电子邮件、短信、微博客、网聊记录等电子数据形式可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录像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3、虽未经对方同意而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对方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但如果只有这一个单独的证据,而没有其他证据佐证,那么,这个录音证据的证明力还是有所欠缺的。因此,最好找一些其他的证据来佐证。

截图算证据吗3

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能否当证据?

聊天记录必须完整,且能提供相关信息的原始载体,否则法院无法对其采信

如今,微信早已成为生活中使用率最高的通信软件,甚至成为许多法律关系的重要载体。那么微信的.聊天记录是否能够成为有效证据呢?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向法院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时,常常会因为无法提供原始载体、无法证明聊天相对方身份等原因,使得微信聊天记录无法得到采信。近日,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当事人无法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法院对其不予采信。

2021年5月,马尾区某商行负责人在整理账目时,发现2017年至2018年期间,王女士曾向自己购买活鲜水产品,有5万多元的货款没有及时支付,便向王女士催讨。经多次催讨未果后,该商行将王女士起诉至马尾区法院,要求王女士支付拖欠的货款。

庭审中,为了证明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实际存在,该商行负责人向法院提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但王女士不认可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法官要求商行负责人展示微信聊天记录原件,可该负责人称,由于更换手机,原始记录已经被清理,无法提供。

近日,马尾区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因商行无法证实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认为此微信聊天记录无法采信。好在商行的负责人当时一并提交了由王女士签字确认的提货清单和收款收据,能够证明王女士欠付的货款金额。最终,法院据此支持了商行的诉讼请求,要求王女士及时偿还剩余的5万余元款项。

马尾区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根据《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那么如何让微信聊天记录成为有效的诉讼证据呢?

该人士介绍,要做好微信聊天记录备份。开庭前,提交聊天双方的微信个人信息界面,包括微信头像、昵称、微信号、地区等信息,证明聊天的对象是本案的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必须完整不间断,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或删除部分聊天记录。对提交的聊天记录应标注具体的日期及昵称,其中的图片及文档要另行打印具体的内容,语音要转化成文字,视频要用光盘等存储设备保存。

此外,当事人应使用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设备登录微信,展示双方个人信息界面验证身份,展示聊天内容证明证据真实性,对语音、视频、图片、转账信息等内容打开展示。若聊天相对方的微信号已经修改,且聊天内容又无法锁定对方身份,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前往第三方机构即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微信用户的实名认证信息。

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可以做法律证据吗

微信截图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是法院应该对该截图的真伪进行核实。

在使用微信证据之前,最好到公证处对微信进行公证。在公证处,一般会将登录微信、操作微信、调取记录的整个过程,全部用视频摄录下来,这是证据保全的过程。在庭审时,会出现不承认微信聊天对象是自己的现象。但是,当拿出公证过的微信聊天记录时,一般就不会有争议,原告被告双方都会认可。微信聊天记录中的语音消息,很难作为单独的电子证据,要注意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而转账记录非常重要,。微信中的图片、视频,也可以寻求公证处的公证,以保全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 评论列表:
  •  丑味鸠骨
     发布于 2023-02-01 11:37:51  回复该评论
  • 断,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或删除部分聊天记录。对提交的聊天记录应标注具体的日期及昵称,其中的图片及文档要另行打印具体的内容,语音要转化成文字,视频要用光盘等存储设备保存。 此外,当事人应使用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设备登录微信,展示双
  •  辙弃零栀
     发布于 2023-02-01 08:22:17  回复该评论
  • 事人无法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法院对其不予采信。 2021年5月,马尾区某商行负责人在整理账目时,发现2017年至2018年期间,王女士曾向自己购买活鲜水产品,有5万多元的货款没有及时支付,便向王女士催讨。经
  •  掩吻樱甜
     发布于 2023-02-01 16:18:35  回复该评论
  • 昵称,其中的图片及文档要另行打印具体的内容,语音要转化成文字,视频要用光盘等存储设备保存。 此外,当事人应使用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设备登录微信,展示双方个人信息界面验证身份,展示聊天内容证明证据真实性,对语音、视频、图片、转账信息等内容
  •  闹旅擅傲
     发布于 2023-02-01 12:00:31  回复该评论
  • 官要求商行负责人展示微信聊天记录原件,可该负责人称,由于更换手机,原始记录已经被清理,无法提供。 近日,马尾区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因商行无法证实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认为此微信聊天记录
  •  掩吻一镜
     发布于 2023-02-01 07:04:15  回复该评论
  • 项。 马尾区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根据《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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