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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当作证据吗?
1、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聊天记录属于网上聊天记录,显然属于电子数据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第一款 电子数据是证据的一种,因此,聊天记录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拓展知识: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是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是当事人双方;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方法的合法性;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3、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的一种。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电子数据已被明确列入证据的范畴。这意味着,微信聊天记录在法律上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当然,作为证据,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必须是真实的、与案件有关的,以及是合法获取的。
4、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这类电子数据,符合证据类型的界定。然而,其作为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真实性必须得到保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及勘验笔录。
5、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是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是当事人双方;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方法的合法性;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6、微信聊天记录如果是作为诉讼中的证据起诉的,必须是完整且真实的才具有法律效力。微信聊天记录一般是作为证据使用的,因此微信聊天记录能当证据起诉。